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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侵占756万余元 快手原副总裁赵丹阳被判七年

时间:2022/4/19 22:49:28   作者:   来源:网络   阅读:0   评论:0
内容摘要: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快手原副总裁赵丹阳伙同乔军、李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668万余元,并将公司款项88.5万元占为己有。对此,法院一审判处赵丹阳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70万元。根据裁判书,赵丹阳原系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快手研究院负责人,因涉嫌犯职...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快手原副总裁赵丹阳伙同乔军、李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668万余元,并将公司款项88.5万元占为己有。对此,法院一审判处赵丹阳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70万元。

根据裁判书,赵丹阳原系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快手研究院负责人,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20年7月31日被逮捕。

经查,2015年6月至2019年3月间,赵丹阳利用其负责快手内容评级部的职务便利,使用其情人乔军提供的银行账号,收受盐城外包公司负责人郑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681054.69元。其情人乔军明知上述钱款系犯罪所得,仍帮助赵丹阳接收钱款并一同花销。

受贿、侵占756万余元_快手原副总裁赵丹阳被判七年

除受贿外,赵丹阳还伙同他人,利用外包公司的职务便利,以虚构员工工资等方式,侵占被害单位钱款:

2015年8月至2018年5月间,赵丹阳伙同李磊利用管理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盐城外包公司的职务便利,以虚构员工工资的方式,先后将被害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40.86万元占为己有。

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间,赵丹阳、李磊伙同徐某(另案处理)以虚报员工加班费的方式,先后将被害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15.42万元占为己有。

2019年5月被告人赵丹阳卸任公司内容评级部负责人后,李磊仍伙同徐某以虚报员工加班费的方式,将被害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8.4万元据为己有。

2015年至2019年间,赵丹阳伙同王某1(已判决)利用管理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外包公司的职务便利,以虚报员工工资等方式,先后将被害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32.22万元占为己有。

综上,被告人赵丹阳侵占被害单位钱款数额为人民币88.5万元,李磊侵占被害单位钱款数额为人民币64.68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人赵丹阳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被告人乔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李磊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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